新商标法下月施行!加强打击恶意注册,侵权赔偿上限为500万元

阅读:1722 2019-10-22 15:12:38


新商标法下月施行!加强打击恶意注册,侵权赔偿上限为500万元


导读:距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的施行还有20天,修改后的商标法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均做了规制。在各行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愈发强烈的当下,新商标法施行后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效果也备受期待。

从光线传媒注册上千枚《哪吒》相关商标,到网红名称“敬汉卿”遭抢注,“大批量商标注册”已经从行业议题上升为公共话题。


囤积商标类案多发,法院判决申请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商标法作出修改,修改条款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主要围绕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和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两方面展开。


近几年,恶意注册和商标囤积行为一直是官方打击的重点,相关司法判例也明确地划分了合理和非正当的界限。10月8日,一起因商标权无效宣告引发的行政纠纷案公开。佛山市顺德区贝贝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贝贝健公司”)提交的第35类“鲜多鲜”商标的申请被驳回,理由是其没有以使用为目的且无合理理由囤积商标。贝贝健公司随后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该有使用的真实意图,以满足自己的商标使用需求为目的,换言之,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应具有合理性或正当性。在上述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贝贝健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在一审判决中指出,除了该案的涉案商标外,贝贝健公司先后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了一百六十多件商标,包括“SK”“铁甲威龙”等商标在内的商标与知名品牌、知名电影等相同或近似。因此,贝贝健公司被指非以使用为目的且无合理理由大量申请注册并囤积商标,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不当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

 

今年8月的“敬汉卿维权事件”同样可作为一个观察案例。知名短视频博主“敬汉卿”公开称,他使用了22年的真名被他人注册成了商标,对方还发函要求其改名。随后,这家被指抢注商标的公司—— 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也引发了关注,原因是这家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金仅20元的公司,在成立不足两年的时间里已经提交了103份商标注册申请,这当中包括不少知名视频博主的账号名。例如,已被核准注册的“农人丫头”、处于初审公告的“落星解说”、“农村四哥”等等。


在类案多发的情况下,有观点指出,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既影响了商标注册的正常秩序,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商标如果仅仅是注册而没有投入实际使用,更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流失。


除《商标法》外的其他知产领域立法也在修改中


自1982年以来,首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后颁布,15部知识产权行政法规相继实施。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正式施行,历经数次修改。


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共涉及6条条文。其中,为了进一步加重侵权成本,惩罚恶意侵权人,此次修改比照《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如何更好地鼓励创新,促进公平竞争也是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商标确权程序复杂,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以转让牟利为目的的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第三季度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了商标法的修法的背景,并表示为了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商标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在《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大法官说”栏目中透露,除商标法之外的多部知识产权的立法都在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里面都可能会规定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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